家庭糾紛一直是非常令人頭疼的事情,,畢竟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jīng),。而家庭糾紛里面,,夫妻糾紛算得上糾紛的大頭了,。如果以妻子懷孕了然后向你提出離婚,,那么你該如何應對呢?她是不愛你了?還是因為懷孕導致的心理問題,我們男人一定注意女生的心思不要讓他們胡思亂想,,下面就讓我們看看,,孕婦提出離婚怎么處理吧。
1.女方懷孕提出離婚手續(xù)怎么辦理?懷孕期女方要求離婚的手續(xù)包括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登記;如果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撤銷離婚登記,。
2.《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所以,懷孕期女方可以要求離婚,,如果雙方都自愿離婚并對財產(chǎn)分割無異議時,,就可以到當?shù)孛裾洲k理離婚登記手續(xù)。懷孕期女方要求離婚可以參照以下協(xié)議離婚的程序:
一:申請
協(xié)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xié)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nèi)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xié)議的內(nèi)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yǎng)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三: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fā)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xié)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四:撤銷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