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錯了事,,是我們的行為或道德過錯嗎?以前我們一直這樣認為,。
但科學家們最新研究發(fā)現(xiàn),,我們的惡行出自于大腦中的不良神經(jīng)
《星期天泰晤士報》日前撰文稱,越來越多的科學家認為人類大腦的組成是鐵板釘釘,,憤怒,、良知、貪婪,、活力,、慷慨、自由,、謀殺,、強暴等在大腦里各有對應的神經(jīng)塊,。有些腦部神經(jīng)注定就是讓人做壞事,,甚至有些人注定就是壞人,因為他們的大腦是壞人的大腦,。要想控制壞人的不良行為,,可以依靠藥物控制他們的大腦神經(jīng),更可以通過切除部分不良的大腦神經(jīng),,從而減輕甚至杜絕犯罪行為,。
惡行出自不良神經(jīng)
5年前在美國弗吉尼亞大學醫(yī)學中心,神經(jīng)學專家們曾認為他們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醫(yī)學奇案?,F(xiàn)年40歲的C先生曾是一位溫文爾雅的大學教師,。有段時間,他忽然好像完全變了個人,,開始不斷瀏覽色情網(wǎng)站,,甚至強暴了自己的繼女。最后他的妻子以猥褻女童罪對他提出控告,在審訊的過程中,,他一直稱自己頭痛難忍,。于是醫(yī)生為他動手術,結果發(fā)現(xiàn)在大腦前頁有一顆雞蛋大的良性腫瘤,。腦瘤被切除之后,,C先生就奇跡般地恢復了正常生活。
醫(yī)生總結認為是腫瘤阻止了大腦中強迫神經(jīng)的供血系統(tǒng)正常運行,,從而導致C先生行為失常,。
我們一直認為,人有能力判斷一件事情的對錯,,從而決定是否執(zhí)行這件事,。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法律也認為,符合道德判斷的行為都是建立在理性的,、考慮周全的思維基礎之上,。而大腦科學家卻認為,我們所做的事情是對還是錯,,決定權不在我們本身,,不在我們的思維,而是在我們的大腦,。普羅薩克(Prozac)是目前最常用的抗抑郁藥物,,它的發(fā)明者、腦科學家羅伊·富勒曾有過一句名言:“每一個欺詐行為的背后,,都有一個欺騙性的腦分子,。”
通常,我們用這樣的話語批判C先生的行為:“他強暴了一個兒童”,;而腦科學家則會這樣解釋:“在他神經(jīng)傳遞的過程中,,一些物質(zhì)的血清元素降低,復合胺的層次隨之降低,,于是導致他行為失控,。”
其實早在很多年前,就有科學家指出大腦和行為之間有著微妙的聯(lián)系,。1848年,,一位美國佛蒙特州的鐵路工人蓋奇,在開鑿隧道時不幸被一根鐵棍擊中,,一些圓形碎鐵片飛入他的大腦里,。雖然他保住了性命,但是醒來后卻變成了一個滿口臟話的流氓,。
已故諾貝爾醫(yī)學獎獲得者福朗西斯·克里克曾經(jīng)宣稱:“我們認為人是有個性的,,或者面對是非,人可以自由選擇,其實那是一串神經(jīng)細胞聯(lián)合神經(jīng)分子一起反映出來的行為,。神經(jīng)科學可以讓我們對人類行為有一個更科學的解釋,。”她認為,那些歷史傳說或者科幻小說,,甚至詩歌,、文學家筆下的人類心理活動都是“民間心理學”,并非真正的科學,。
哲學家們也支持腦科學家的觀點,,認為所謂的“個人責任感”不過是一種幻想。英國哲學家弗雷迪·阿葉認為事情本身并無好壞之分,,唯一的區(qū)別只是帶給人們的感覺,,要么引起噓聲一片,要么引起叫好聲一片,。有人提出質(zhì)疑,,脫離了個體本身,又哪來所謂好或者不好的行為呢,?
“大腦負責”理論引發(fā)道德爭論
腦科學家“我們的行為無論好壞,,責任都在于大腦”的論斷無疑會引起不少道德倫理問題,于是一個關于如何約束腦部神經(jīng)的課題迅速紅火起來,,科學家將其稱為“神經(jīng)倫理”,,簡單說就是大腦科學的道德問題。大腦神經(jīng)所導致的犯罪,、殘忍,、野蠻甚至暴力究竟該如何解釋?又有什么辦法可以控制,?這些都是科學家正在研究的,。
如果我們的大腦像一臺計算機,那么所謂的責任感,、義氣或者其他性格都只是一個在大腦里運行的“軟件”罷了,。如果我們做了好事,表示“軟件”運行正常高效,;如果我們做了壞事,無論偷竊,、搶劫,、謀殺或者欺騙,都是因為“程序”被“病毒”感染,。大腦里的“軟件”怎么“殺毒”呢,?有時要依靠普羅薩克之類的藥物,有甚至要將大腦被感染的部分切除。
賓夕法尼亞大學的瑪特·法拉是神經(jīng)倫理學方面的前沿專家,。他認為21世紀是神經(jīng)科學的世紀,,“我們已經(jīng)有了抗抑郁的藥,幫助人集中注意力的藥,,幫助人增強記憶的藥,,將來也一定會有預測到精神失常以及控制精神失常的藥物。”
英國心理健康研究機構認為導致精神病的神經(jīng)是無法治療的,,所以精神病患者在侵犯了他人之后只能被嚴格監(jiān)管,。同樣無法治療的還有色情行為,因此對于性侵犯者,,科學家能做的只是切除其大腦中的一部分,。這樣的“性侵犯細胞切除”手術在丹麥、挪威,、瑞士,、冰島和德國都曾試驗過,最高的成功比例可以將性侵犯細胞從50%降低到5%,。這是目前為止最有效的辦法,,如果讓性侵犯者服用藥物的話,重新犯罪的比率高達15%,。
倫敦政治經(jīng)濟學院的尼古拉斯·羅斯認為,,一旦人們都接受了“大腦而非人們自身決定行為”這一論斷,人們要面對的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如何判斷正常的犯罪行為和病態(tài)的犯罪行為”,,而接下來的現(xiàn)實是,,當我們做出不道德的、甚至犯罪行為時,,我們是該放棄神經(jīng)科學的理論來追究社會責任,?還是應該強化神經(jīng)科學的理論來規(guī)避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