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已經2005年8月17日國務院第102次常務會議通過。2005年8月2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4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予以公布,。該條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共分總則;生產,、經營管理,;購買管理;運輸管理,;進口,、出口管理;監(jiān)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八個章節(jié)。同時附有《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共分總則;生產,、經營管理,;購買管理;運輸管理,;進口,、出口管理;監(jiān)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八個章節(jié)。同時附有《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