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目的在于比較在腰痛患者的康復(fù)治療中,常規(guī)物理治療,、集體 GDS 治療和個體 GDS 治療這三種不同的方案的有效性,,因此,來自于西班牙馬德里康普頓斯大學的 Díaz-Arribas 博士等設(shè)計了相關(guān)研究,,并將研究結(jié)果發(fā)表在 Phys Ther 2015 年 3 月的在線期刊上,。
本研究為叢集性隨機對照研究。研究在西班牙國立健康服務(wù)機構(gòu)下屬的 21 個初級物理治療中心內(nèi)進行,。本研究所納入的受試者為 461 例存在亞急性和慢性腰痛的患者,。
研究者將受試者隨機分為三組。所有的受試者都接受藥物治療和 15 分鐘的集體教育(與急性期治療相關(guān)),。其他的干預(yù)方式列舉如下:對照組所接受的治療方案包括經(jīng)皮神經(jīng)電刺激,、微波和標準的運動訓練,每次治療 40 分鐘,,共 15 次,;集體 GDS 治療包括 11 次 50 分鐘的集體 GDS 治療,GDS 個體治療包括 11 次的 GDS 集體治療和 4 次 50 分鐘的個體化 GDS 治療,。
本研究的評估截點為入組時,、治療后 2 個月、6 個月和 12 個月,,主要終點事件包括放射到下肢的疼痛(疼痛強度的評分),,以及殘疾程度(Roland-Morris 問卷)。次要終點事件包括使用的藥物治療和自我報道的健康評分(SF-12),。在本研究中,,隨機化分組、預(yù)后評估和數(shù)據(jù)分析都采用盲法,。
在第 12 個月時,,對照組 RMQ 評分改善了 0.7,GDS 個體治療組改善了 1.5,,GDS 集體治療組改善了 2.2,。而疼痛評分的改善在這三組間不存在顯著差異。
本研究的不足在于對照組的運動量較小,,GDS 個體治療組的治療由年資較低的物理治療師完成,。
本研究結(jié)果指出,在腰痛患者中,,與臨床常用的治療方案相比,,GDS 集體治療在殘疾程度改善上略有優(yōu)勢,。當增加了個體化 GDS 治療后,這種優(yōu)勢消失了,。在未來的研究中,,需要進一步比較 GDS 與其他治療方案的療效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