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恒瑞醫(yī)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4日收到法國阿文-蒂斯藥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蒂斯公司)《民事再審申請書副本》(下稱:《再審申請書》)以及國家最高人民法院有關(guān)《受理通知書》,。該通知書對蒂斯公司與公司和上海國大東信藥房有限公司侵犯專利權(quán)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的再審申請進行立案審查,要求公司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交書面意見,。蒂斯公司《再審申請書》要求撤銷2007年5月30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06)滬高民三(知)終字第112號”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