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4日以6比3的投票結果通過了一項裁定,要求美國惠氏制藥公司遵從佛蒙特州陪審團的裁決,,向一名因使用該公司藥物而被截肢的患者賠償670萬美元,。
獲得賠償的受害人是現年63歲的佛蒙特州吉他手戴安娜·萊文,。
她在2000年接受惠氏公司藥物“非那根”注射時,醫(yī)生并未采取藥品標簽建議的肌肉注射,,而是采取了靜脈注射,,理由是靜脈注射對改善她嚴重的偏頭痛效果較佳。然而,,醫(yī)生注射不當造成部分藥劑注入動脈,,導致她的右手和右前臂壞死被迫截肢。
萊文為此起訴惠氏公司,,其律師認為“非那根”藥品標簽上的有關說明和警告應該更清楚,。佛蒙特州陪審團支持這一起訴并裁決惠氏公司賠償670萬美元。(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