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消息 - M.D. 安德森癌癥中心Ricardo H. Alvarez博士在圣安東尼奧乳腺癌研討會上報告稱,,在早期乳腺癌的治療中,,不同順序的紫杉醇和蒽環(huán)類藥物治療,長期預后可有明顯差異,。
研究者對1994~2009年間接受治療并錄入M.D.安德森癌癥中心前瞻性乳腺癌在線數(shù)據(jù)庫的3,010例早期乳腺癌患者資料進行回顧性研究,,旨在評價紫杉烷類和以蒽環(huán)類為基礎(包括5-氟尿嘧啶、阿霉素和環(huán)磷酰胺,,或5-氟尿嘧啶,、表柔比星和環(huán)磷酰胺)的化療用藥順序的臨床意義。
結果顯示,,接受輔助化療的1,596例患者中,,3/4的患者先用紫杉醇、后用蒽環(huán)類藥物,,其5年無復發(fā)生存率為88.8%,,而先用蒽環(huán)類藥物、后用紫杉醇的患者為79.5%,,兩組患者的10年無復發(fā)生存率分別為81.8% 和 73.5%,,5年總生存率分別為93.1%和83.2%,,10年總生存率分別為83.9% 和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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