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哮喘防治創(chuàng)議》(gina)2006年版反映出了國際上近年來對哮喘診斷,、治療和預防方面新的認識。為更好地向國內同行介紹國內外新的研究進展,,規(guī)范我國哮喘的診治,我國專家不久前對我國2003年制定的《支氣管哮喘防治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再次進行了修訂,。
《指南》首先強調了規(guī)范化的診斷和治療,,特別是開展哮喘的長期管理對提高哮喘的控制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指南從哮喘分級,、治療目標、藥物治療方案和管理等方面貫穿了一條主線,,全面強調了哮喘的控制,。
診斷分期: 結合我國國情
診斷標準中修改了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的判斷標準,即要求一秒鐘用力呼氣容積(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絕對值≥200 ml,。
在分期上分為急性發(fā)作期、慢性持續(xù)期和臨床緩解期,,但強調了“臨床緩解期”這一概念,。這與國外指南不同。并且明確指出臨床緩解期的判斷標準為:經過治療或未經治療癥狀,、體征消失,,肺功能恢復到急性發(fā)作前水平,并維持3個月以上,。
分級上變化較大,,這是需要廣大醫(yī)生深刻理解和掌握的。主張繼續(xù)使用病情嚴重程度的分級,,認為主要用于治療前或初始治療時嚴重程度的判斷,,在臨床研究中更有其應用價值。強調應學會在哮喘的長期管理中使用按控制水平的分級,。
增加了相關診斷試驗的內容,,包括肺功能測定、支氣管激發(fā)試驗,、呼氣峰值流速(pef)變異率,、痰液中嗜酸粒細胞計數(shù)、呼出氣一氧化氮(no)檢測以及變應原皮試和血清特異性ige測定的臨床意義。
常用藥物: 給予明確指導
非常清楚地將治療哮喘的藥物分為控制性藥物和緩解性藥物,。
1.控制性藥物:是指需要長期每天使用的藥物,。這些藥物主要通過抗炎作用使哮喘維持臨床控制,代表性藥物為糖皮質激素吸入劑(ics)等,。
2.緩解性藥物:是指按需使用的藥物,。這些藥物通過迅速解除支氣管痙攣從而緩解哮喘癥狀,代表性藥物為速效β2受體激動劑吸入劑等,。
再次強調了糖皮質激素(簡稱激素)是最有效的控制氣道炎癥的藥物,, ics是長期治療哮喘的首選藥物。介紹了哮喘藥物的新劑型,,如透皮吸收劑型的β2受體激動劑,,現(xiàn)有產品有妥洛特羅(tulobuterol)。由于采用結晶儲存系統(tǒng)來控制藥物的釋放,,藥物經過皮膚吸收,,因此可以減輕全身性副作用,對預防晨降有效,,使用方法簡單,。明確指出長效β2受體激動劑(laba)吸入劑不應長期單獨使用,應該在醫(yī)生指導下與ics聯(lián)合使用,。評價了白三烯調節(jié)劑在哮喘治療中的作用和地位,,認為可減輕哮喘癥狀、改善肺功能,、減少哮喘的惡化,。
指南認為抗膽堿藥物舒張支氣管的作用比β2受體激動劑弱,起效也較慢,,到目前為止尚沒有證據(jù)表明在哮喘長期管理方面有顯著的作用,。
變應原特異性免疫療法(sit)是一個老話題。本次指南根據(jù)國內外循證醫(yī)學研究的結果,,評價了該療法在哮喘治療中的作用和地位,。認為該療法通過皮下給予常見吸入變應原提取液(如螨、貓毛,、豚草等),,可減輕哮喘癥狀和降低氣道高反應性,,但對其遠期療效和安全性尚待進一步研究與評價,。
對其他治療哮喘藥物的評價,如色甘酸鈉和奈多羅米鈉抗炎作用弱,,作用效果不確切,,不再作為成人輕度哮喘的治療藥物選擇。抗組胺藥物h1受體拮抗劑,,如口服第二代抗組胺藥物酮替芬,、氯雷他定、特非那丁等具有抗變態(tài)反應作用,,但在哮喘治療中的作用較弱,,可用于伴有變應性鼻炎的哮喘患者的治療。
治療目標: 控制哮喘癥狀
明確指出哮喘的主要治療目標為達到并維持哮喘癥狀的控制,。強調雖然哮喘目前尚無根治的辦法,,但以抑制氣道炎癥為主的治療能夠控制哮喘的臨床癥狀。
在長期治療方案的確定上,,認為應以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為基礎,,根據(jù)其控制水平選擇適當?shù)闹委煼桨浮?/p>
在藥物的選擇上,認為既要考慮藥物的療效及其安全性,,也要考慮患者的實際狀況,。要為每個初診患者制訂哮喘防治計劃,定期隨訪,、監(jiān)督,,改善患者的依從性,并根據(jù)患者病情變化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參照gina文件,,哮喘患者的長期治療方案分為5級,并對初始治療和升降級治療有了比較清楚的規(guī)定,。對以往未經規(guī)范治療的初診哮喘患者可選擇第2級治療方案,,若哮喘患者病情較重,應直接選擇第3級治療方案,。如果使用的該治療方案不能夠使哮喘得到控制,,治療方案應該升級治療直至達到哮喘控制。當哮喘控制并維持至少3個月后,,治療方案可考慮降級,。若患者使用最低劑量控制藥物達到哮喘控制1年,可考慮停用藥物治療,。但也同時指出以上降級方案目前尚缺乏足夠的循證醫(yī)學支持,。
《指南》第一次提出了適合我國國情的治療方案,但也存在缺乏循證醫(yī)學支持的問題,。指南認為對于我國貧困地區(qū)或低經濟收入的哮喘患者,,視其病情嚴重程度不同,長期控制藥物可考慮使用:1.吸入低劑量激素,。2.口服緩釋茶堿,。3.吸入激素聯(lián)合口服緩釋茶堿,。4.低劑量口服激素聯(lián)合口服緩釋茶堿。這些治療方案的療效與安全性需要在臨床上進一步研究,,尤其要監(jiān)測長期口服激素可能引起的全身不良反應,。
增加了哮喘急性發(fā)作在家庭或社區(qū)中處理的內容。認為輕度和部分中度急性發(fā)作可以在家庭或社區(qū)中治療,,治療措施主要為重復吸入速效β2受體激動劑,。
對急性發(fā)作的醫(yī)院內治療也有新的認識。認為部分中度和所有重度急性發(fā)作均應到急診室或醫(yī)院治療,。應重復使用速效β2受體激動劑,,推薦在初始治療時連續(xù)霧化給藥,隨后根據(jù)需要間斷給藥(每4h 一次),。中重度哮喘急性發(fā)作應盡早使用全身糖皮質激素,,特別是對速效β2受體激動劑初始治療反應不完全或療效不能維持,以及在口服糖皮質激素基礎上仍然出現(xiàn)急性發(fā)作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