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華源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6日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05)滬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34號],,裁定如下: 1,、解除對中國華源生命產(chǎn)業(yè)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166.944萬股法人股的凍結(jié),; 2、將已拍賣成交的公司4250.2496萬股法人股過戶登記至買受人東莞市勛達(d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名下,,1916.6944萬股法人股過戶登記至買受人許志榕名下,; 3、凍結(jié)上述兩買受人已交納的拍賣價款共計人民幣71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