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遵循股權分置改革的操作程序,,東阿阿膠非流通股東提出了股權分置改革動議,,公司董事會所委托的保薦機構(gòu)已就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技術可行性和召開相關股東會議的時間安排征求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意見。經(jīng)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商定,,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停牌;
2,、公司自股票停牌之日起,,兩周內(nèi)(截止至2006年9月22日)披露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及相關文件,。在此期間內(nèi),,如不能披露上述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及相關文件,公司將向交易所提出復牌申請,,并退出股權分置改革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復牌。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停牌;
2,、公司自股票停牌之日起,,兩周內(nèi)(截止至2006年9月22日)披露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及相關文件,。在此期間內(nèi),,如不能披露上述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及相關文件,公司將向交易所提出復牌申請,,并退出股權分置改革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