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為對象的交往形式是幼兒獨有的,。這種交往順應了幼兒心理的泛靈論傾向,能夠增強幼兒的識“物”能力和愛“物”品格,,是幼兒成長的必經階段,。對幼兒這種獨特的交往形式,成人應當給予特定的關注與支持,。
[關鍵詞]“物”,、幼兒,、交往
雅斯貝爾斯認為,“個人與他人的交往既不喪失于他人之中,,又不與他人相對立,,而是在彼此保持自己的個性、人格,、自由的同時又把自己的心揭示給他人,,并領悟他人之心,即做到彼此心心相印”,。川在這里交往被當然地限定于“個人與他人”之間,。然而,通過觀察幼兒生活,,我們看到了一種更為獨特的行為,。這種行為一方面符合上述對交往活動特質的描述,另一方面并非以“他人”為對象,,而是用“物”代替之,。幼兒獨有的思維特點和生活境遇,決定了“物”在幼兒交往世界中獨特的地位和價值,。這種以“物”為對象的交往行為普遍存在于幼兒的生活中,。本文試圖簡要闡發(fā)幼兒生活中的這種特殊交往形態(tài),以拓寬幼兒交往理論的視界,,為幼兒教育實踐提供一點新的思路,。
一、幼兒與“物”交往的界定
幼兒與“物”的交往是基于以下兩個事實而存在的
首先,,“物”是幼兒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交往”不僅是人與人之間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相互交流,,表達思想、情感和需要的過程,,同時也被理解為人的存在方式,,是人的整個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交往就是一種生活,。在幼兒的交往生活中,,“物”是必不可少甚至是關鍵的。無論在家庭還是幼兒園,,幼兒都在接觸神奇的自然世界和生動的“玩具家家”,。到了現代社會,“物”在幼兒生活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了,。忙于事務的成人認為把幼兒安置在一堆“物”中不失為使其“安靜”的明智之舉,。“物”成為幼兒成長中的“重要他人”,。
其次,“物”是幼兒視界中的“生命存在”,。兒童心理學家皮亞杰認為泛靈論傾向是兒童最突出的特點之一,。據此,幼兒會認為自然界中的樹木花草,、日月星辰都和自己類同,。例如:一位3歲的幼兒和媽媽一起看日落,當看到太陽落下天空變黑時,,她以為:“太陽要去睡覺了,。”再如,一位4歲的幼兒第一次看到奔騰不息的海洋時會很好奇:“它什么時候才能停息呢?”當父親告訴他海洋永不停息時,,他實在無法相信:“就連我們睡覺時也不停息嗎?”“大海跟人不一樣,,居然不要睡覺嗎?”在幼兒的日常生活中,類似的泛靈現象——以生命的方式對待無生命的事物——大量存在著,,其共性是兒童賦予物質世界以生命,,認為物質世界也有心理生活??梢哉f,,幼兒眼里的“物”與成人眼里的“物”存在著本質區(qū)別。因此,,幼兒與“物”的交往就是在幼兒的生活中,,幼兒與其獨特視界中的“物”之間的相互交流與往來。在幼兒眼中,,這種“物”與人同樣真實,、生動,是作為“主體”參與交往活動的,。與“物”的交往也就是有別于教師,、家長或幼兒同伴作為另一方主體而進行的一種幼兒獨有的“物我交往”行為。
二,、幼兒與“物”交往的意義
?。ㄒ唬╉槕擞變盒睦淼姆红`論傾向
心理學家榮格指出,在人的意識底層存在原始思維的痕跡,,是人類集體無意識的一部分,,如各種原始的圖騰崇拜,。在幼兒期,,對世界的認識較少受到干擾,因而集體無意識也較好地保持了原初形態(tài),。人類原始思維的一些重要特征,,在這一時期獲得了發(fā)揮作用的空間,。這些原始思維的特征,有些在今天看來是匪夷所思的,,例如泛靈論傾向?,F代成人由于受到外界社會與思想規(guī)范的束縛,集體無意識深藏起來,,個人意識居于精神的主宰,,慢慢失去了“萬物有靈”的概念,所以常常不能理解幼兒對世界的特殊看法,。但對幼兒來說,,把生活空間中的一切事物理解成富有自主意識、富有生命力的對象,,并且以人的方式和它們交往,,卻是如此真實的事情,是幼兒泛靈心理傾向的自然表現,。
?。ǘ┰鰪娏擞變旱淖R“物”能力和愛“物”品格
斯賓諾莎曾說過:“人越多了解事物的因果由來,他就能越多地掌握事件的后果,,并減少由此而來的苦楚,。”這種對世界的認識興趣,促使人類生活空間的急劇擴大,,創(chuàng)造了無數科技奇跡,。幼兒與原始人類相似,世界之于他們是無限神奇的,。與“物”的交往,,不僅發(fā)展了幼兒的感知覺、適應能力,,也促使幼兒更多地了解物的諸多物理特性,,增進了幼兒對不同物的區(qū)分和運用,滿足了他們求知和探索的愿望,。同時,,“愛護公物”等優(yōu)良品格應從幼兒期開始培養(yǎng)。幼兒以生命的態(tài)度與“物”的交往,,正有利于培養(yǎng)幼兒輕拿輕放,、擺設整齊等良好品質。
?。ㄈ嫵闪擞變撼砷L的必經階段
《人世間》篇末說:“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以“物”為對象的交往形式存在于幼兒期,其重要性也在于它是不可繞過的,。作為幼兒全面接受成人生活訓練的開始,,這種交往形式提供給幼兒一個緩沖期。在此期間,,幼兒可以應用自己的生活知識,,由“獨白”上升到“交往”’,從而把“我”從周圍空間獨立出來,,形成明確的自我意識,。隨著幼兒接受的外界影響逐漸增多,幼兒的社會化將逐步完善,,相應的泛靈化傾向也逐漸淡化,。幼兒在與“物”的交往中獲得的知識、經驗,、能力,、體驗、習慣等,,都將適時應用于隨后更廣泛的社會交往中,,利于良好人際交往轉換的實現。
三,、幼兒與“物”交往的特點
?。ㄒ唬┙煌哪康模褐赶蜻^程
幼兒與“物”的交往沒有明確的外在目的指向性,如果說有目的性,,那就是交往過程本身,。幼兒在與“物”的交往過程中,不僅可以獲得成人所能觀察和總結出的,、幼兒對“物”的大小,、輕重、形狀,、顏色,、溫度、序列等物理特性的認識,,而且對于同處交往情境中的幼兒和他們眼里靈動的“物”來說,,幼兒正經歷著喜、怒,、哀,、樂等豐富而生動的情緒、情感體驗,。不管這種交往持續(xù)多久,,幼兒關注的始終是交往過程本身。而成人之間的交往往往帶有很明確的目的性。不論這種目的指向是事務性的還是情感性的,,交往總是為了達到特定的目的。需強調的是目的性并不與功利性一致,,而只是表明成人的交往是主體雙方頭腦中預先圖式的一種反映,,至于交往的結果是否達成了預先的圖式并不影響這種目的性。而幼兒在與他心愛的“物”交往時是沒有這種預先設置的意圖的,。
?。ǘ┙煌哪J剑鹤灾鲄⑴c
研究表明:由教師開啟的師幼互動事件占69.1%,而以幼兒作為施動者教師作為受動者的互動事件只占30.9%,,前者是后者的兩倍有余,。可見,,在師幼互動中,,教師與幼兒還未能達成真正的平等對話關系。而當幼兒與無聲的“物”交往時,,幼兒似乎成了交往的“主宰”,。他們可能興高采烈地向你宣布“昨晚月亮陪我一起散步啦”!或者鄭重其事地責備“不聽話的皮球”怎么從桌上跑到地上來。在與“物”的交往中,,幼兒獲得了更多的主動性,,更傾向于在交往中首先發(fā)出交往意向,并對“物”的意外“行為”采取積極措施,。
?。ㄈ┙煌膶ο螅耗M角色
幼兒在與“物”交往中,“物”是作為一個模擬的角色參與進來的,。首先,,“物”是交往的對象而不是媒介。“對象”是指行動或思考時作為目標的人或事物,,而“媒介”是指使雙方(人或事物)發(fā)生關系的人或事物(《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本),。幼兒在與“物”的交往中,時時處處考慮“物”的感受,,要求自己與“物”共同遵守交往規(guī)則,。“物”被看作平等的主體。所以,,在該過程中“物”不是作為媒介存在的,。其次,交往對象是非真實的,。“物”之所以成為幼兒交往的對象而非媒介,,在于幼兒會把“物”擬人化,從而使“物”在交往中表現出幼兒所能理解的人類反應。如枕頭掉到地上,,幼兒會認為它一定摔疼了,;洋娃娃在打針,幼兒“幫著”它喊疼等,。最后,,這種交往也伴隨一定信息反饋,并非虛擬,。與網絡交往這種典型的虛擬交往形式不同,,幼兒與“物”的交往在幼兒的視界中又是真實的。在這個過程中幼兒展現了豐富的內心世界,,表現出真實的情感體驗,,也顧及到“物”的“一顰一笑”或“一舉一動”。
?。ㄋ模┙煌氖侄危和渡浞答?nbsp;
在與“物”的交往中,,幼兒的信息來源較為特殊。“物”作為一個模擬主體,,除了提供少量的物理特征以外,,無法提供其他信息。幼兒能夠樂此不疲地參與這種交往,,就是因為在這一過程中存在投射反饋的機制,。一方面,幼兒根據自己所理解的社會關系,,對于交往中的規(guī)則產生一套自己的看法,,這一規(guī)則對幼兒自己的行為也有規(guī)定。他們就把這種對自己行為的規(guī)定看作“物”的觀點,,如此才會出現這樣富有童趣的觀點,,認為小球從桌子上滾下來是“頑皮的行為”。另一方面,,“物”畢竟只是物,,所有的只是滾動、跳動等物理特征的變化,,它不可能真正地違背幼兒的意志,。它對幼兒的反饋要么是“幼兒預料”的,要么是它“不經意的違約行為”,,并且常常被幼兒立刻糾正過來,,但不管怎樣,“物”都是以“沉默”來回應幼兒的,。在“物”的“身”上,,投射的都是幼兒自己對這個世界和社會的理解,。
四、鼓勵幼兒與“物”的交往
幼兒與他心愛之“物”的交往是其生活中不亞于與父母,、同伴,、教師交往的重要內容,對其成長有著人際之間交往無可替代的,、促進發(fā)展的功能,。成人應當鼓勵幼兒與“物”的交往。為此,,我們認為成人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ㄒ唬┻m當選擇玩具,,豐富幼兒精神生活
玩具是幼兒廣泛接觸的“物”,,它以新穎、有趣的特點,,符合幼兒的年齡特征而深受歡迎,,是幼兒生活中的“重要他人”。正如魯迅先生所說:“游戲是兒童的工作,,玩具是兒童的天使,。”我們“要關注兒童的成長,必須關注兒童的游戲,;要關注兒童的游戲,,必須重視兒童使用的玩具”。”成人可依據幼兒與“物”交往的特點,,多為幼兒選擇形象生動,、有聲、會動的玩具,,使幼兒更易于投入到與玩具的交往中,。當然選擇玩具還要注意安全、衛(wèi)生和經濟等因素,。此外,,幼兒“萬物有靈”的思維特點也要求兒童文藝工作者多為幼兒創(chuàng)作優(yōu)秀的兒童電視節(jié)目和兒童文學作品,豐富幼兒的精神文化生活,,產生更多像“孫悟空”“哪吒”“葫蘆娃”這樣雖然虛擬但于幼兒卻是十分真實,,可以與之交流、對話的重要“人物”,。
?。ǘ┻m度干預交往,培養(yǎng)幼兒良好品行
培養(yǎng)良好的品德和習慣需要“從娃娃抓起”,。幼兒在與“物”的交往中,,能夠形成愛護物品,、不攀比物品好壞、不與他人爭搶等好品德,,養(yǎng)成自己收拾物品,、不亂丟亂放、自己想玩法等好習慣,。作為成人,,我們要做一個適當的邊緣參與者,既不過多干預,,又不放任自流,,不聞不問。成人要有意識地與幼兒一起與“物”游戲,,并在游戲中引導幼兒形成合理的交往行為和良好的交際品質,。
(三)做好榜樣示范,,優(yōu)化幼兒生活環(huán)境
艾里克森等人的研究指出,,幼兒階段的兒童有一個重要心理特征,那就是“自居作用”,,即幼兒模仿心目中的重要他人,,如父母、教師等的言語,、動作,、表情,并以他們的形象來認同自己的行為,。班杜拉等人的研究也表明,,觀察學習、模仿社會榜樣是兒童早期學習的重要方式與途徑,,并且兒童年齡越小,,這一方式越突出。成人對生活中的物品輕拿輕放,、擺放有致,、關愛備至都將是幼兒的榜樣,促使幼兒在無形中學習成人的這些行為和態(tài)度,。相反,,若成人對物件亂擺亂放、呼來喝去,,那么幼兒也可能將其作為自己行為的榜樣,。因此,成人對待“物”的方式,,雖是小節(jié)卻不容忽視,。
?。ㄋ模┍WC適量交往機會,塑造幼兒完滿人格
這里提出幼兒與“物”的交往這一概念,,是就幼兒交往的事實做的論述,,它不僅是為了提醒成人關注這一獨特的交往形式,更是要求成人注意為幼兒提供與“物”交往的適量機會,。在幼兒的日常生活中,,既不能讓幼兒遠離那些“可愛”的“物”,也不可把幼兒安置在“可惡”的“物”中,。而在鼓勵幼兒與“物”交往之余,,成人還要有意識地引領幼兒接觸家庭、幼兒園,、社區(qū)里的成人和其他幼兒,,增進幼兒與他們的交往,以促進幼兒與人的廣泛交流與合作,,從而理解和掌握人際交往的規(guī)則,,促進其社會化的順利進行,。成人的這種引導同時有助于避免幼兒過于沉湎于“物”,,而對人群或其他個體產生交往恐懼或焦慮。
來源:學前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