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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金可鏤 等待45天后,,華南理工大學原副教授蔡智奇昨日收到校方回函,,華工稱,其申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原有開除處分決定,。這意味著,開除蔡智奇的校內(nèi)“終審”程序已經(jīng)走完,。2012年12月29日,,華工計生辦曾向校領導建議,不能讓蔡妻繼續(xù)在華工讀博,,以免學校2013年的計生考核被“一票否決”,。
9頁申訴請校方撤開除
2013年11月19日,華南理工大學給予蔡智奇開除處分決定,,該處分已于8天前生效,,理由是蔡“超計劃生育二孩,情節(jié)嚴重”,。
2013年12月2日,,蔡智奇依規(guī)定向華工監(jiān)察處和教職工申訴處理委員會分別遞交了長達9頁的申訴材料,提請校方撤銷開除處分,。
蔡認為,,校方所適用的法律依據(jù)錯誤,且自己的情況符合2002年國家計生委《出國留學人員生育問題規(guī)定》———夫妻雙方在國外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生育或者懷孕后回中國內(nèi)地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回中國內(nèi)地后不予處理。
2007年蔡智奇在美留學,,妻子陪讀期間育有一女,,入美國國籍。2009年9月蔡回國,入職華南理工大學,,此時其妻懷孕6個月,,他們用結(jié)婚時的生育指標辦好準生手續(xù)后產(chǎn)下幼女,并在蔡的原戶籍所在地杭州入戶,。
華工在回函中稱,,校方“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適用法規(guī)正確,定性準確,,處分恰當”,,蔡的申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原有開除決定。
被計生部門定性為超生
2012年12月29日,,華工計生辦曾向?qū)W校領導作出《關于蔡智奇老師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說明函》,,稱蔡智奇生育兩個孩子一事,已被天河區(qū)和五山街道計生部門定性為超生,,若不予及時處理,,“就會影響我校2013年的計生考核,被‘一票否決’了”,,計生辦提出三條建議:把蔡的工作調(diào)動至省外,;如果調(diào)動工作不好辦,只能當作自動離職處理,,“越快處理對學校的影響會越小”,;蔡妻于2012年9月被華工化工學院錄取為全日制在讀博士生,但現(xiàn)因超生,,“也不能再留在我校攻讀博士了”,。
華南理工大學時任黨委副書記李林在說明函上批示:“同意計生辦意見,請化工學院及研究生院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2013年11月下旬,蔡智奇在微博上表示欲起訴學校,。12月3日,,蔡妻收到學院通知,“考慮到蔡老師家庭損失小一些,,學校已決定不對你作開除博士研究生學籍的處理,。”
昨日,蔡智奇表示,,他將向教育部和廣東省人社廳繼續(xù)申訴,,其代理律師稱,下周將向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人事仲裁。
(原標題:華工“超生下崗”副教授申訴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