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16×25規(guī)格的計數板時,只計板上四個角上的4個中格(即100個小格),,如果使用25×16規(guī)格的計數板時,,除計四個角上的4個中格外,還需要計中央一個中格的數目(即80個小格),。每個樣品重復觀察計數不少于2次,,然后取其平均值。
計算
(1)16×25的計數板
孢子數(個/g)=(N/100) ×400×10000×(V/G)=4×104×(NV/G)…………(1)
式中 N——100小格內孢子總數 (個)
V——孢子稀釋液體積 (ml)
G——樣品重量 (g)
(2) 25×16的計數板
孢子數(個/g)=(N/80) ×400×10000×(V/G)=5×104×(NV/G) …………………………(2)
式中 N——80小格內孢子總數 (個)
V——孢子稀釋液體積 (ml)
G——樣品重量 (g)
1.將血細胞計數實驗結果填入下表,。
計 算
次 數 4個大方格白細胞數 5個大方格紅細胞數
1 2 3 4 總數 1 2 3 4 5 總數
第1次
第2次
兩次平
均總數
血細胞
計 數
4.充液
2類血細胞計數分2次充液,,方法如下。
(1)取干凈的計數板平放于實驗桌上,,將蓋玻片置入計數板正中央,。★計數板和蓋玻片在使用前必須用軟綢或擦鏡紙擦凈,,并在低倍鏡下檢查計數室是否干凈,,其刻度是否清晰。用小滴管吸取稀釋血液,,并將管尖輕輕斜置于蓋玻片邊緣,,讓稀釋血液緩慢流出,借毛細管現象而自動流入計數室內。一般應一次充液使計數室內充滿稀釋血液,,若經幾次充液,,易形成氣泡,應洗凈計數板和蓋玻片,,干燥后重新充液,。
(2)稀釋的血液充入計數室后,靜置2~3min,,待細胞不再浮動后,,于低倍鏡下計數。
5.計數
為防止重復計數和漏數,,計數時應遵循一定的順序進行,,即“從左到右,自上而下”,;對正好壓在格線上的血細胞,,依照“數上不數下,數左不數右”的原則進行計數(圖3-2),。
如計數白細胞時發(fā)現各大方格的白細胞數相差8個以上,,計數紅細胞時發(fā)現各中方格的紅細胞數最多與最少相差20個以上時,則表示血細胞分布不均勻,,必須將稀釋的血液搖勻后再重新充入計數室計數,。
6.計算
(1)白細胞數 將四角的4個大方格內數得的白細胞總數乘以50,即得每立方毫米血液內的白細胞總數,,也可將對角兩個大方格內數得的白細胞總數乘以100,。因為:
稀釋液0.38mL加入血液20mm3(1mL=1000mm3,
故20mm3=0.02mL,),,使血液稀釋20倍,,換算成未稀釋血時應乘以20,。
在計數時僅統(tǒng)計四角的4個大方格內的白細胞,,其容積為lmm×1mm×0.1mm×4=0.4mm3,換算成每立方毫米時應乘以2.5,。這樣,,把四角4個大方格內數得的白細胞總數乘以50(即20×2.5=50),即得每立方毫米血內的白細胞總數,。
(2)紅細胞數 將中央大方格中的四角和中央的中方格共5個中方格內數得的紅細胞總數乘以10 000,,即得每立方毫米血內紅細胞的總數。因為:
稀釋液3.98mL,,加入血20mm3(即0.02mL),,使血液稀釋200倍,換算成未稀釋血時應乘以200。
在計數時僅統(tǒng)計0.02 mm3內的紅細胞(1個中方格的容積為0.2mm×0.2mm×0.1mm=0.004mm3,,5個中方格的容積為0.004mm3×5=0.02mm3),,換算成每立方毫米時應乘以50。這樣把5個中方格內數得的紅細胞總數乘以10 000(即200×50=10000),,即得每立方毫米血內的紅細胞總數,。
(3)按目前臨床上血細胞計數采用的通用單位,將以上所獲每毫升血液中所含各血細胞數量換算為各血細胞在每升血液中的數量,。
7.清洗血細胞計數板
蓋玻片及計數板用過之后,,必須立即用水沖洗,但不可用硬物刷洗,。計數板晾干或吹風機吹干后,,應鏡檢計數室是否干凈,如不干凈必須重復洗至干凈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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