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監(jiān)獄釋放的人有很高的暴力犯罪率,,藥物治療能否減少重新犯罪風(fēng)險,,還不確定。
這項隊列研究包括從2005年7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的瑞典囚犯,。比較服藥和未服藥期間的暴力犯罪率,,隨訪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研究目的是探討精神類藥物與暴力犯罪之間的關(guān)聯(lián)。精神類藥物包括抗精神病藥,、抗抑郁藥,、興奮劑、藥物成癮性疾病中使用的藥物和抗癲癇藥物,。對監(jiān)獄為基礎(chǔ)的心理治療作為二次曝光也進行調(diào)查。主要結(jié)局為刑滿釋放后的暴力犯罪情況,。
隊列包括22?275例刑滿釋放人員(平均[SD]年齡,,38 [ 13 ]歲;91.9%為男性)。在隨訪期間(平均4.6年;間距范圍,,3.0-6.4年),,4031人(18.1%)有5653次暴力犯罪情況。
個體內(nèi)的危險比(HR)與抗精神病藥物有關(guān)(0.58 (95% CI, 0.39-0.88)):服藥期間發(fā)生情況為100/1596人年,,未服藥期間為1044/11026人年;等同于每1000人年,,暴力事件下降39.7 (95% CI, 11.3-57.7)。
個體內(nèi)的HR與興奮劑相關(guān)(0.62 (95% CI, 0.40-0.98)),。服藥和未服藥期間的發(fā)生情況分別為94/1648人年和513/4553人年,,等同于每1000人年,暴力事件下降42.8 (95% CI, 2.2-67.6),。
與藥物成癮疾病中使用的藥物有關(guān)(HR 0.48 (95% CI, 0.23-0.97)),。服藥和未服藥期間的發(fā)生情況分別為46/1168人年和1103/15?725人年,等同于每1000人年,,暴力事件下降36.4 (95% CI, 2.1-54.0),。
而抗抑郁藥和抗癲癇藥物與暴力犯罪率無顯著相關(guān)性(HR分別為1.09 [95% CI, 0.83-1.43]和1.14 [95% CI, 0.79-1.65])。
最常見的監(jiān)獄為基礎(chǔ)的方案是濫用藥物的心理治療,,HR為0.75 (95% CI, 0.63-0.89),等同于每1000人年,,暴力事件下降23.2 (95% CI, 10.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