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慢性髓系白血病(CML)是一種造血干細胞克隆性骨髓增殖性腫瘤,,其標志性特征為Ph染色體,即t(9;22)(q34;q11),致病基礎為位于9q34上的c-abl易位至22q11上bcr基因3'端,,形成bcr-abl融合基因。該融合基因編碼產(chǎn)生的bcr-abl融合蛋白具有高酪氨酸激酶活性,。因此,,酪氨酸激酶抑制劑(TKI)能特異性抑制bcr-abl的表達,阻斷細胞信號轉導,抑制bcr-abl陽性細胞的增殖,,誘導細胞生長停滯和凋亡,,但對體內所有酪氨酸激酶也均有抑制作用,因此會引起人體各個系統(tǒng)的不良反應,,主要分為血液學反應和非血液學反應,。
伊馬替尼是第一代TKI藥物,能競爭性靶向抑制bcr-abl酪氨酸激酶,,使CML患者獲得很高的血液學及細胞遺傳學反應率,,目前已成為CML慢性期患者的首選一線治療藥物。
二,、常見不良反應
伊馬替尼常見的血液學不良反應主要表現(xiàn)為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和貧血。非血液學不良反應主要表現(xiàn)為惡心,、嘔吐和腹瀉等消化系統(tǒng)異常,,皮疹、紅皮病等皮膚和皮下組織異常,,水腫等體液潴留,。
從臨床以及國內外資料顯示:絕大多數(shù)不良反應為輕-中度,支持對癥治療可緩解;不良反應多在治療早期出現(xiàn),,絕大多數(shù)為自限性;進展期患者不良反應多于慢性期患者;嚴重不良反應可減量或暫停治療,,緩解后應逐漸恢復用藥;不合理的藥物減量或中斷治療會導致疾病快速進展。
三,、不良反應處理
最新版NCCN慢性髓系白血病指南(2017.V2)中,,對伊馬替尼不良反應的應對建議如下:
1. 血液學不良反應:
慢性期,嗜中性細胞絕對計數(shù)(ANC)<1×109/L和/或血小板計數(shù)< 50×109/L:
暫停用藥,,直至ANC≥1.5×109/L,,血小板 ≥ 75×109/L,恢復用藥時以400 mg的劑量開始;
若ANC再次 < 1×109/L和/或血小板 < 50×109/L,,暫停用藥,,直至ANC ≥ 1.5×109/L和血小板計數(shù) ≥ 75×109/L,恢復用藥時以300 mg的劑量開始,。
加速期和急變期,,ANC <0.5×109/L和/或血小板<10×109/L:
患者可能會出現(xiàn)疾病相關性全血細胞減少。若全血細胞減少與疾病無關,,則應降低劑量至400 mg;若全血細胞減少持續(xù)2周,,則進一步降低劑量至300 mg;若全血細胞減少持續(xù)4周,應暫停伊馬替尼,,直至ANC ≥ 1.0×109/L且血小板計數(shù) ≥ 20×109/L,,恢復用藥時,起始劑量為300 mg。
頑固的中性粒細胞減少:
可選擇生長因子與伊馬替尼聯(lián)合應用,。
3~4級貧血:
監(jiān)測網(wǎng)織紅細胞計數(shù),、鐵蛋白、鐵飽和度,、B12和葉酸,,有必要時糾正營養(yǎng)不良;若患者有癥狀,則予以輸血治療,。
2. 非血液學不良反應:
原則上2級以內非血液學不良反應以支持對癥治療為主,如果對癥處理無效或出現(xiàn)3級以上的非血液學不良反應,,可減低藥物劑量或暫停用藥直至癥狀恢復至1級或更好,。具體措施:
膽紅素水平 > 3 × IULN或肝轉氨酶 > 5 × IULN:
停用伊馬替尼,直至膽紅素水平 < 1.5 × IULN,,肝轉氨酶 < 2.5 × IULN,。恢復用藥時,,降低日劑量(400 mg降至300 mg,,或600 mg降至400 mg,或800 mg降至600 mg),。
嚴重肝毒性或液體潴留:
停用伊馬替尼,,直至癥狀消失。根據(jù)癥狀嚴重程度對癥治療,。
腎功能損傷:
中度腎功能損害(CrCL = 20~39 mL/min)患者:推薦劑量減量50%,,隨后根據(jù)耐受度加量,并且不能超過400 mg;輕度腎功能損害(CrCL = 40~59 mL/min)患者:劑量不應超過600 mg;重度腎功能損害的患者謹慎應用伊馬替尼,。
3. 特殊干預
體液潴留
利尿,,支持治療,減量,,暫?;蛑袛嘀委?考慮超聲心動圖檢測左室射血分數(shù)。
惡心:
服藥時同時進食,,大杯飲水,。
肌肉痙攣:
補鈣,奎寧水,。
皮疹:
激素,,減量,暫?;蛑袛嘀委?。
三、結語
伊馬替尼同其他藥物一樣,好似一把“雙刃劍”,,用于治療CML 的臨床療效顯著,,同時也給患者帶來一定的不良反應。盡管大多數(shù)不良反應的程度輕微,,但是臨床工作者都要提高警惕,,合理有效地使用,注意規(guī)避風險,,加強用藥監(jiān)護,,在追求最大療效的同時,付出最小的代價,,保證患者的用藥安全,、有效、經(jīng)濟,、適宜,,實現(xiàn)治療的最優(yōu)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