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總局發(fā)布兩則通告,要求修訂“清熱暗瘡制劑,、治傷風顆粒非處方藥
”的說明書,,其中“清熱暗瘡制劑”分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詳見文末附件)
兩個產(chǎn)品都不是所謂的大產(chǎn)品,,“清熱暗瘡制劑”在總局數(shù)據(jù)庫中查詢,,有11個批準文號,知名的藥企有廣州王老吉,。
另一個“治傷風顆粒”就更有意思,,只有一個臺灣明通化學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的批準文號,算得上獨家產(chǎn)品,。
附:治傷風顆粒非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要求
一,、【規(guī)格】項修訂為:
每袋裝2克(相當于飲片1.236克,含對乙酰氨基酚240毫克,,無水咖啡因50毫克,,鹽酸那可汀10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2毫克),。
二,、【禁忌】項修訂內(nèi)容如下:
第1條修訂為:“對馬來酸氯苯那敏,、對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鹽酸那可汀過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項】項修訂內(nèi)容如下:
第3條修訂為:“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無水咖啡因,、鹽酸那可汀、馬來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避免服用咖啡因藥品,、飲料;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呼吸疾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慢性肺疾病,、呼吸急促,、呼吸困難)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新生兒、早產(chǎn)兒不宜使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yè),、機械作業(yè)及操作精密儀器。”
附:清熱暗瘡制劑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要求
一,、【不良反應】項應包括:
腹瀉,、腹痛、惡心,、嘔吐,、胃不適、皮疹,、瘙癢,、頭暈等。
二,、【禁忌】項應包括:
1.孕婦禁用,。
2.脾胃虛寒癥見腹痛、喜暖,、泄瀉者禁用,。
3.對本品及所含成份過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項】項應包括:
1.保持面部衛(wèi)生,,切忌以手擠壓患處,。不宜濫用化妝品及外涂藥物。
2.哺乳期婦女慎用,。
3.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長期服用。
4.服藥后出現(xiàn)胃脘不適,,食欲減少,,大便溏稀者應停服。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附:清熱暗瘡制劑非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要求
一、【不良反應】項應包括:
腹瀉,、腹痛,、惡心、嘔吐,、胃不適,、皮疹、瘙癢,、頭暈等,。
二、【禁忌】項應包括:
1.孕婦禁用,。
2.脾胃虛寒癥見腹痛,、喜暖、泄瀉者禁用,。
3.對本品及所含成份過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項】項應包括:
1.忌煙酒,、辛辣,、油膩及腥發(fā)食物。
2.保持面部衛(wèi)生,,切忌以手擠壓患處,。不宜濫用化妝品及外涂藥物,必要時應在醫(yī)師或藥師指導下使用,。
3.如有較多膿腫,、囊腫、膿皰等損害者,,應去醫(yī)院就診,。
4.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5.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6.哺乳期婦女慎用,,且應由醫(yī)師指導,兒童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7.服藥后出現(xiàn)胃脘不適,,食欲減少,大便溏稀者應停服,。
8.服藥7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yī)院就診。
9.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長期服用,。
10.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11.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3.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