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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臺北醫(yī)科大學眼科兼任教授蔡瑞芳在自己開辦的診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向媒體表示,,近6個月將不再開展激光近視矯正手術,,因為他沒有辦法坦然地告訴病患,,這個手術沒問題,。
由于蔡瑞芳是當初第一個將激光近視矯正術引入臺灣的人,其棄用手術的決定立即引起廣泛關注,。
“自"準分子雷射層狀角膜成型術"(LASIK)引入國內(nèi),,已有二十年。最近6,、7名個案,,在手術10多年后出現(xiàn)視力衰退。”蔡瑞英對臺灣媒體表示,,“一名45歲女性,,開刀前近視8、900度,,手術后視力改善至1.0,;最近視力退化到連開車上路都不行,檢查后也不是黃斑部病變等其他眼疾,。”
“激光矯正視力手術”的英文直譯應該是“激光折射術”,,也稱“激光療法”。LASIK是激光療法的方法之一,,而最早推出的激光療法是PRK,。LASIK和PRK的原理相同,都是通過削薄眼角膜,對視力進行矯正,。只不過,,早先的PRK方法,是用激光灼燒眼角膜的表層,,而LASIK則是削薄角膜基質(zhì),,即在掀起角膜瓣后,對其下方的角膜進行灼燒,,然后將角膜瓣蓋回,。
LASIK的誕生使得高度近視的人,也可以通過手術完成視力的矯正,。與此同時,,LASIK可以減少術后疼痛,使患者在短時間內(nèi)完成術后的恢復,。于是,,LASIK隨即得到更廣泛的歡迎。但是,,尚無研究表明,,LASIK比PRK更安全,或更差,。
根據(jù)蔡瑞芳的推測,,LASIK完成后,角膜瓣蓋回去卻不癒合,,雖不會形成疤痕,,但病毒等致發(fā)炎物質(zhì)可趁隙而入,長期發(fā)炎恐影響視力,。
其實,,對于激光療法安全性的討論在醫(yī)學界并不鮮見。早在1998年,,也曾有媒體爆出類似今天的手術棄用事件,。
1998年,英國《衛(wèi)報》一篇名為《眼外科醫(yī)生呼吁停止激光療法》的報道,,將激光療法推上輿論浪潮,。此后不久,文章主人公,,倫敦屈光手術中心眼科醫(yī)師William C Jory即在《英國醫(yī)學雜志》(British Medical Journal)上刊登了聲明表示,先前的報道扭曲了自己的意思,。
“我原先的表述是,,相關研究通過對3600名病患進行術后追蹤,發(fā)現(xiàn)有個別案例出現(xiàn)視力減弱甚至失明的情況,鑒于此,,我建議未成年人在矯正視力的時候,,是否更應該考慮選擇佩戴眼鏡。”
Jory強調(diào),,我從沒表述過棄用激光療法,,并且數(shù)以千計的英國患者非常高興能夠享用此技術。
Jory對激光療法的觀點具備一定的代表性,。已經(jīng)在《柳葉刀》和《新英格蘭雜志》刊登的相關研究,,均表示激光療法的實施具有一定的風險,但是術后并發(fā)癥的出現(xiàn)僅限于個別病例,,且具體數(shù)值說法不一,。
美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FDA)對于激光療法的審批也十分審慎。激光療法最早誕生于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但直到1995年末,,F(xiàn)DA才對激光療法放行。
FDA表示,,對于激光療法長期安全性的評估尚不充足,,F(xiàn)DA建議患者可以選擇單眼逐一治療來規(guī)避風險,雖然兩只眼睛同時手術顯然更簡單方便,。
盡管距離激光療法問世至今不足30年,,對于該技術的諸多評估尚屬空白。但是,,已有研究證明,,激光設備的精準度與術后并發(fā)癥的發(fā)生概率有著直接關系。
FDA就是采用審批認證的方法,,對激光設備進行管控,,以降低激光療法的風險?! ory在陷入“棄用風波”前也曾在《柳葉刀》發(fā)表文章,,呼吁英國政府加強對激光設備的管控。這是至今被證明,,降低手術風險最為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