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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鎘米余波未平 權威專家:根本在于解決土壤污染]
鎘大米事件余波未平,,權威專家指出,要治理鎘大米超標,,根本在于解決土壤污染,。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吳青提交了加快制定我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議案,。記者昨日就此采訪了吳青,,她表示,鎘大米警示了土壤污染防治刻不容緩,,“政府部門應該切實負起責任,,做好鎘大米產地的土壤環(huán)境質量檢測,問題嚴重的要考慮停止耕種,。”
污染土壤未經修復不得利用
在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吳青領銜提交了“關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議案”。“各種有害物質在土壤中積累,,被植物吸收,,然后轉移到果蔬、糧食中,,間接被人體吸收,,危害人體健康。”吳青說,,鎘大米的源頭主要是土壤重金屬污染,。
吳青表示,當務之急是要建立起涵蓋土壤污染標準,、清潔生產,、污染風險評估、污染監(jiān)測,、治理與修復,、污染應急、公眾參與等內容的制度體系,。
“在全國土壤污染普查的基礎上,,制定、修改,、完善農業(yè),、工業(yè),、商業(yè)及居住用地土壤標準。這個標準同時是對土壤進行風險評估及治理修復的標準,。”吳青說,。
污染風險評估方面,一方面針對土地規(guī)劃使用的土壤,,另一方面針對建設項目周邊土地,,在動工和投產前進行評估。同時,,根據土壤污染途徑的特殊性,,全面掌握水污染、大氣污染的信息,,及時掌握污染情況,。針對已經污染的土壤,由相關具有資質的公司進行土壤修復,,未經修復的土壤不得進行開發(fā)與使用,。
吳青認為,土壤污染防治需要公眾參與,。“環(huán)保部門要定期向公眾公布土壤的具體情況,,包括受污染的情況、改良土壤質量和防治污染的具體建議,。要保證公眾對那些影響土地環(huán)境活動的決策參與權,,針對執(zhí)法部門偏袒企業(yè)、放任土壤污染的現(xiàn)象,,應鼓勵公眾檢舉,、監(jiān)督。
優(yōu)先保護耕地水源地土壤
鎘大米事件引來輿論嘩然,,公眾紛紛質疑從種植,、出廠到流向餐桌,缺乏一張有效的防護網,。對此,,吳青建議建立突發(fā)污染的風險防控體系,提前預警,。
她表示,,首先應將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作為土壤保護的優(yōu)先區(qū)域,禁止在優(yōu)先區(qū)域內新建有色金屬,、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醫(yī)藥,、電池制造等易污染項目,,設置耕地和飲用水源地土壤環(huán)境監(jiān)測點位,。
“土壤污染防治部門應對轄區(qū)內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進行不定期檢查或抽查,對轄區(qū)內重點地區(qū)的土壤實施定期檢查,,注意土壤質量變化,。”吳青說,土壤污染防治部門應該與水污染防治部門,、大氣污染防治部門定期進行溝通,及時了解水污染情況及大氣污染情況,,預防因水,、大氣遭受污染而導致土壤污染。
治理及修復方面,,政府部門對遭受污染的土壤應組織專業(yè)人員采取措施加強治理,,預防污染的擴大化,并及時找出污染源及污染主體,,作出處理決定,。立法規(guī)定污染者應主動對自己的污染行為承擔治理責任,采取積極措施予以治理,,并對土壤污染的受害者給以相應的賠償,。
污染嚴重耕地應停止種植
吳青表示,議案引起了政府部門與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4月27日,,她獲邀參加了環(huán)保部召開的關于環(huán)境保護立法的座談會。據悉,,出席會議的有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小組成員,,環(huán)保部、國土資源部,、農業(yè)部等部委相關負責人等,。
“我當時提了兩點建議,一是要加快立法進程,,爭取在這一屆人大任期內解決這個問題,;二是完善法規(guī)草案,盡快向全國人大提交審議,。”吳青說,。
她坦言,法規(guī)出臺需要一個時間表,,但很多工作必須現(xiàn)在就著手做,。“鎘超標大米出現(xiàn)后,地方政府第一步應對產地土壤質量進行檢測,,問題嚴重的要停止耕種,。如果不停產,,這種大米還會流向市場監(jiān)管不嚴的區(qū)域,危害人體健康,。第二步要立即開展修復治理,,并視修復情況決定是否復耕。”
據了解,,環(huán)保部已于2005年進行過全國性的土壤污染普查,,有關土壤狀況的基礎數據應已掌握,但一直未向社會公布,。“環(huán)保部門把這項工作做在了前面,,是一件好事,目前沒有公布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數據不準確,,當初采集樣品布點時比較疏,,很偏遠的地方也沒有條件做普查。”吳青認為,,環(huán)保部應盡快公布修訂的真實數據,。(記者 黃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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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工商局要求大米無鎘檢測報告一律下架
鎘檢測每批次費用80元
昨日,記者從廣州市工商局獲悉,,在廣州售賣批發(fā)大米,,若無大米的鎘檢測合格報告,工商部門將對其一律下架處理,。據悉,,廣州市范圍內米和米制品必須出具鎘的檢測合格報告,才能上架經營或使用,。生產經營者對未經檢測的米和米制品要主動送檢,,未能出具合格報告的一律作下架處理。工商部門監(jiān)督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米和米制品的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臺賬登記制度,,確保來源清晰、可追溯,。
從昨天上午開始,,廣州市各工商所就開始緊急行動,對廣州市全市范圍內的米和米制品經營者開展全面現(xiàn)場檢查,,凡不能出具鎘檢測報告的米和米制品,,一律先行下架。如果有大米批發(fā)商無法馬上提供鎘含量的合格檢測報告,,工商部門稱可以先下架,,暫時打上封條,有倉庫的先放到倉庫,沒有倉庫的就移送到店鋪后面,。
有大米批發(fā)商反映,,大米廠家不會對每批次的大米都進行自檢,有些批次的鎘含量檢測報告不可能索取到,,甚至有批發(fā)商反映根本就沒有重金屬的檢測報告,。對此,廣州市工商局相關人員解釋,,還是先行下架,,廠家沒有檢測報告,批發(fā)商可以把大米樣品送至工商部門,,工作人員會幫助批發(fā)商聯(lián)系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如果檢測合格,就可以再次上架銷售,。因為檢測鎘的項目費用也不會很高,每個只檢測鎘一個項目,,每批次的費用僅需80元,。(成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