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佛山市三水法院原定于當天對“健力寶金罐案”進行一審宣判,,但由于當事雙方均未能到庭,,法院并未開庭宣判,而是分別向被告健力寶公司和原告莊曉巖各郵寄了一審判決書,。知情人士稱,,該判決書中,三水法院駁回了莊曉巖要求健力寶公司為其更換純金罐的請求,。
29日,,三水法院向羊城晚報記者證實,法院確實已將判決書寄出,。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從雙方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原被告雙方有15天的上訴期,如果在此期限內(nèi),,原被告雙方都沒有上訴,,此判決生效。”
29日下午,,羊城晚報記者電話聯(lián)系到了莊曉巖代理律師楊富壯,,他表示前兩天接到了三水法院通知,“說是今天宣判,,但我趕不過來,,我就說讓他們把宣判結果幫我郵寄過來,現(xiàn)在還沒有收到判決書,。”楊富壯表示,,希望法院能夠支持莊曉巖提出的“更換純金罐的要求”,“我們放棄了之前提的賠禮道歉和50萬賠償經(jīng)濟損失要求,。我也和莊曉巖聯(lián)系過,,她也希望早點看到結果。估計三天后,,我們會拿到判決書,。”楊富壯表示,,如果法院判他們敗訴,他們肯定會上訴,。
29日下午,,記者多次電話聯(lián)系健力寶公司總經(jīng)理助理陳維堅,但無人接聽電話,。
而據(jù)知情人士透露,,三水法院駁回了莊曉巖要求健力寶公司為其更換純金罐的請求,不過具體情況不便詳聊,。(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