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自由選擇的社會,,轉基因本來應該是范圍很清晰的問題:
1.農民自由決定買什么樣的種子,;
2.普通消費者自由決定買什么樣的糧食和加工食品,。
如果涉及到外部性(比如基因擴散對環(huán)境的影響),才需要政府監(jiān)控,。而“外部性”這一點需要科學證據,,你不能以臆想來侵犯他人的自由選擇權利。
我們看到美國的情況基本就是這個思路,。
在中國這個很多方面不那么自由的國家(至于這類“不自由”是不是需要理由,,那是另外的問題),才有那么多不相干的人吵得一塌糊涂,。
比如,,農民為什么一定要買國家推廣的種子?為什么不能自由購買,,為什么不能自由進口——好的,,不管是出“國家安全”還是貿易保護等原因,把進口這一條去掉——那么如果國內機構開發(fā)生產出轉基因種子,,為什么農民不可以自由購買種植,?如果沒有對農民這種權利的限制,轉基因作物有那么多優(yōu)勢,,國內完全會形成轉基因種子的開發(fā)銷售市場,。
至于普通消費者,你可以自己選擇買非轉基因的食品,。轉基因標記不是個問題——美國一些食品也是標有不用轉基因大豆的字樣,。至于全國主糧要不要用“轉基因”,那本來就不關你的事,,你只有權利管你自己的主糧,。如果你吃不上非轉基因食品,那是你出的錢不夠高,。你的群體如果能出價十倍來吃非轉食品,,那么自然有人會給你們種,跟現在的“有機食品”一樣,。如果沒人給你種,,那你要么自己種,要么就從了吧,。消費者除了價格手段,,本來就沒權利讓生產者必須給提供什么。
國人普遍分不清權利義務,,分不清公權私權,,糊涂思維導致的不得要領的爭論不勝枚舉,當然民粹的利用者也就如魚得水,。(生物谷 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