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界醫(yī)生(MSF)于1971年在法國巴黎成立,,從事國際醫(yī)療人道援助,,是非牟利的非政府組織。其工作主要是為沖突,、天災、疫癥的受害者,,以及被排拒在醫(yī)療體系以外的人群,,提供必要的醫(yī)療,。
來自無國界醫(yī)生的陳又丁十分關注我國肝炎治療藥物可及性問題。他認為,,藥物知識產權從某種角度來說,,只是一種財產權,而患者的生命權是屬于人權,,從這個層面來講是大于財產權的,。他還對改善我國藥物可及性提出了四點建設性意見,詳見本文,。
建議一 建立平衡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提高我國藥物的可專利性門檻。
要想改善我國患者的藥物可及性,,既要鼓勵真正的藥物創(chuàng)新(避免常綠化專利),,也要有顧及到公共衛(wèi)生領域的重大問題(基本藥物、核心救命藥物的可及性)的解決,。盡量減少藥品專利對于救命藥物可及性的負面影響,。
影響藥物可及性最重要問題是藥品價格,而價格居高的主要因素是藥物壟斷,,而造成壟斷的重要原因是“所謂的知識產權”,。
在實施《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xié)議》(TRIPS)之前,各國給予藥物的專利僅限于藥物合成方法,,但并不授予物質(最終的產品)專利保護,。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后,該協(xié)議要求所有成員國遵守TRIPS的規(guī)定,,對于藥物,,不僅是合成方法,而是包括物質(substance,,我國翻譯為產品)均享有專利保護,。事實上,該協(xié)議對于發(fā)達的歐美國家十分有利,,而對于發(fā)展中國家很不利,,限制了仿制藥品的競爭和發(fā)展。
改善藥物可及性,,首先應考慮建立一個既鼓勵真正創(chuàng)新,,同時也要顧及到公共衛(wèi)生問題的平衡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乙肝治療藥物替諾福韋(TDF)和丙肝治療藥物索非布韋(SOF),,是目前爭議很大的藥品專利問題,。在印度,上述兩種藥物,按照該國專利法的3(d)條款,,均屬于已知化合物的衍生物,,不能授予專利。但在我國其享有藥物專利保護,。
這就涉及了藥物的可專利性問題,,即給予專利的門檻設置問題。在印度,,對藥物的可專利性的設置的門檻高于我國,。這也是造成印度成為仿制藥品的大國并有“發(fā)展中國家大藥房”的稱號。例如,,治療慢性髓性白血病和惡性胃腸道間質腫瘤的伊馬替尼(商品名為格列衛(wèi)),,在印度也不享有專利,其價格十分低廉,。
醫(yī)生的最大悲哀在于,,明明知道有治療藥物,但是患者用不上,。藥品價格不同于普通商品,,不是價格貴了就可以不買,價格低廉就無病也吃藥,,刺激消費,。其主要作用是救命的,藥品價格過高的最終代價是犧牲患者生命,。實際上,,患者對藥物價格的彈性并不敏感,沒有病的人群是不會服用藥物的,?;颊咛幱谑秩鮿莸牡匚弧?/p>
建議二 充分利用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規(guī)則,,使用多哈宣言賦予我國政府的權利,以“政府使用”對關鍵,、核心的藥物適時簽發(fā)強制仿制許可,。
我國在加入WTO后盡管簽署了TRIPS,但是同時也簽署了多哈宣言,。而在多哈宣言中,,WTO賦予了各國對藥品專利授予強制許可仿制的權利。我國專利法的第六章也特別規(guī)定了專利強制許可的相關內容,,并于2013年頒發(fā)了《實施專利強制許可的實施細則》,。但遺憾的是,迄今為止,我國專利局尚未收到一份藥品專利強制許可仿制的申請,。
可能原因為:一是知識產權局的工作人員并不了解公共衛(wèi)生領域的實際需要,,缺乏相應的專業(yè)評估,,另一方面是衛(wèi)生界在藥物可及性方面的研究,、參與學者和政策太少。
以SOF為例,,其在西方國家的1個療程費用約為8.4萬美金,,在埃及、巴基斯坦等國的1個療程費用約為900美金,。因為該藥在這些國家,,沒有專利。還有一些國家通過自愿許可的方式,,獲得仿制藥物,,而使價格下降??梢哉f,,在許多中等收入國家,都已經有了成功的經驗供我國借鑒,。
實際上,,我國在強制仿制藥物方面的條件優(yōu)于巴西和印度。我國的制藥工業(yè)十分發(fā)達,,TDF的原料藥(API)都是中國供應,,我國技術、設備和硬件完全具備藥品強制仿制的條件,。
我個人認為,,目前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建議三 提高社會對基本藥物可及性的關注度,。
改善藥物可及性,,來自學者和社會的聲音有待加強。我認為,,可以建立一個平臺,,供大家相互交流和溝通的平臺。
與泰國和其他多個國家比較,,我國媒體的有關藥物可及性的聲音不多,,來自學者的、社會的聲音亦不多,。眾所周知,,在泰國,艾滋病曾肆虐,而現(xiàn)在控制較好并成為許多國家效仿和學習的典范,。這與泰國關于艾滋病治療藥物可及性的社會關注度高密切相關,。泰國學者、政府,、患者等形成了一個聯(lián)盟,,政府連續(xù)簽發(fā)一系列的藥品強制仿制許可令。泰國朱拉農工大學藥學院學者認為,,中國具有強大的制藥工業(yè),,應具有更多的藥物選擇。
此外,,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推薦“每日一片的復合制劑”,,即將艾滋病患者(合并丙型肝炎、結核病)每日服用的一把藥,,改為服用一片藥,,改善患者主觀感受和生活質量,讓他們有尊嚴地生活,,并回歸社會,。例如,藥物專利池(MPP)的成立旨在改善發(fā)展中國家獲得藥物的情況,,其與吉利德就TDF志愿授權達成協(xié)議,,令91個國家受益,但不包括中國,。就是因為我國各界呼聲太弱,,來自中國藥企的聲音幾乎沒有。媒體,、藥企和政府應形成一個聯(lián)盟,,采用正式或非正式的形式定期進行溝通,把國際進展,,把一些國際通行的合理合法的做法,,引入我國。
建議四 學界有機地結合和嘗試,。
在我國醫(yī)學院的公共衛(wèi)生學院,,有關藥物可及性的相關研究很少,把知識產權,、壟斷納入其視野的也不多,。
我在這里還要講到泰國大學藥學系教授包括學生,對于該領域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包括知識產權和公共衛(wèi)生領域,。
這種學界之間的有機結合與嘗試,,可以較好推動藥物可及性的研究進展,并增加對藥物可及性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