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衛(wèi)生部網站消息,,衛(wèi)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總后勤部衛(wèi)生部今日公布《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全文如下:
《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于1999年實施,,對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無償獻血,,推動無償獻血事業(y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隨著自愿無償獻血事業(yè)的發(fā)展,,《獎勵辦法》中部分規(guī)定與當前情況不相適應,。為進一步推動社會廣泛參與自愿無償獻血事業(yè),滿足臨床用血需求,衛(wèi)生部會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總后勤部衛(wèi)生部組織專家對《獎勵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
現將《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印發(fā)你們,,同時公布在衛(wèi)生部網站(www.moh.gov.cn)醫(yī)政管理項目下,。請你們認真研究,并于6月21日前將修改意見書面反饋衛(wèi)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總后勤部衛(wèi)生部相關部門。逾期不予反饋,,視為無不同意見,。
衛(wèi)生部醫(yī)政司聯(lián)系人:孫明明
電話:010-68792735,、68792201
傳真:010-6879251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聯(lián)系人:楊舒琴
電話:010-64024740
傳真:010-64024740
總后勤部衛(wèi)生部醫(yī)療管理局聯(lián)系人:李芳
電話:010-66886583
傳真:010-66886583
《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fā)揚人道主義精神,,推動我國無償獻血事業(yè)的進一步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以下簡稱《獻血法》)有關條款,,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無償獻血表彰獎勵是指對無償獻血事業(yè)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個人、集體,、省(市)和部隊,,依據本規(guī)定給予的獎勵。
第三條 無償獻血表彰獎勵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精神獎勵為主,,按照規(guī)定的獎項,、標準、權限和程序進行,。
第四條 國家每兩年舉行一次表彰活動,。
第二章 表彰獎項及獲獎標準
第五條 無償獻血表彰獎項分為:“無償獻血奉獻獎”、“無償獻血促進獎”,、“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獎”,、“無償獻血先進省(市)獎”、“無償獻血先進部隊獎”,。
第六條 無償獻血奉獻獎,,用以獎勵多次自愿無償獻血者。其獎項和獲獎標準為:
(一)銅獎,,自愿無償獻血達20次以上的獻血者,;
(二)銀獎,自愿無償獻血達30次以上的獻血者;
(三)金獎,,自愿無償獻血達40次以上的獻血者,;
(四)特別獎,已獲得“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在每個表彰周期內繼續(xù)無償獻血(獻全血400ml或機采成分血)4次以上的獻血者,。
第七條 無償獻血促進獎,用以獎勵為無償獻血事業(yè)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其獎項和獲獎標準為:
(一)單位獎,,捐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捐贈采血設備價值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單位;
(二)個人獎,,捐款人民幣30萬元以上或捐贈采血設備價值人民幣30萬元以上的個人,;
(三)特別獎,長年為推動我國無償獻血事業(yè)作出突出貢獻的各界人士及部門,。
第八條 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獎,,用以獎勵積極參與無償獻血志愿服務工作的個人。其獎項和獲獎標準為:
(一)“一星級”,,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累計時間達到120小時的志愿者,;
(二)“二星級”,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累計時間達到240小時的志愿者,;
(三)“三星級”,,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累計時間達到360小時的志愿者;
(四)“四星級”,,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累計時間達到480小時的志愿者,;
(五)“五星級”,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累計時間達到600小時的志愿者,。
(六)“終生獎”,,無償獻血志愿服務時間超過十年且累計時間超過1500小時,或累計時間超過3000小時的志愿者,。
第九條 無償獻血先進省(市)獎,,用以獎勵積極支持無償獻血事業(yè)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設區(qū)的市(地,、州)。其獲獎標準為:
(一)臨床用血100%來自自愿無償獻血,;
(二)15-55周歲人口中,,城市居民對無償獻血知曉率應達到85%以上,農村居民應達到75%以上,,且校內青少年應達到95%以上,;
(三)當地新聞媒體積極播放宣傳無償獻血知識的公益廣告,,其中每日早7時至晚10時廣播電視媒體確保播出2次以上;
(四)轄區(qū)內70%以上的公共場所,,如主要路段,、街頭、廣場,、公園,、商業(yè)區(qū)和旅游景區(qū)等,需免費設置無償獻血知識的公益廣告牌或宣傳欄,;
(五)應根據當地醫(yī)療機構臨床用血量,,設置布局合理、數量適當的固定采血點(屋),。
${FDPageBreak}
第十條 無償獻血先進部隊獎,,用以獎勵為無償獻血事業(yè)做出貢獻的軍隊以及武警部隊。其獲獎標準為:
官兵無償獻血宣傳教育普及率95%以上,、自愿無償獻血100%的軍隊和武警部隊軍級(獨立師)以上單位,。
第十一條 無償捐獻造血干細胞獎,用以獎勵成功捐獻造血干細胞者,。
第三章 表彰權限和程序
第十二條 各地市衛(wèi)生行政部門,、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負責相關申請材料的收集,、報送工作,。
各省(區(qū)、市)衛(wèi)生行政部門,、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負責對材料進行統(tǒng)計,、初審工作。
衛(wèi)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總后勤部衛(wèi)生部組成“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評定小組”,,負責對無償獻血表彰獎項的審核、評定,、審批,。
第十三條 各地市人民政府、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負責表彰:
(一)無償獻血奉獻獎銅獎,、特別獎,;
(二)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獎(一星級至三星級)。
第十四條 各省(區(qū),、市)人民政府,、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負責表彰:
(一)無償獻血奉獻獎銀獎;
(二)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獎(四星級至五星級),;
(三)成功捐獻造血干細胞1次的捐獻者,。
第十五條 衛(wèi)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總后勤部衛(wèi)生部負責表彰:
(一)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
(二)無償獻血促進獎,;
(三)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獎終生獎,;
(四)無償獻血先進省(市)獎;
(五)無償獻血先進部隊獎,;
(六)成功捐獻造血干細胞2次以上的捐獻者,,或者成功捐獻造血干細胞1次且自愿無償獻血20次以上的捐獻者。
第十六條 無償獻血表彰獎勵,,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個人,、集體和省(市)符合相應獎項獲獎標準的,由個人或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二)申請個人或單位按照規(guī)定的表彰獎勵權限上報地市衛(wèi)生行政部門,、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
(三)省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對各地市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并制定評定合格名單,,在一定范圍內公示7個工作日,;
(四)公示期滿后,由衛(wèi)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總后勤部衛(wèi)生部對各省和軍隊有關單位上報的合格名單進行復核,,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表彰的監(jiān)督
第十七條 申報個人,、集體和省(市)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經核實后,,取消其申報資格,,4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已經進行獎勵的,,審批機關將撤銷獎勵,,收回獎勵證書,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 參與無償獻血評審工作的有關人員,,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無償獻血是指公民在無報酬的情況下,,自愿提供自身血液的行為,。
第二十條 表彰評定的無償獻血次數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折算統(tǒng)計: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計算,;
機采血小板每1個治療單位按1次計算;
《獻血法》頒布前的無償獻血次數可以累加計算,。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華僑,、港澳臺同胞及外籍在華人員。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表彰的各類獎項為榮譽獎勵,,個人獲獎殊榮供其它部門參考,。
第二十三條 各省(區(qū)、市)人民政府,、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可根據本辦法及本地區(qū)、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表彰獎勵方法,。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衛(wèi)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自行廢止,。
本文來自家庭醫(yī)生在線論壇,由網友發(fā)布,,本站僅引用以提供參考,,不代表本站贊同文章的觀點。如您認為本文在內容和知識產權上侵害了您的利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020-37617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