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秦宇龍)河北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日前印發(fā)公告,,正式頒布《河北省中藥材標準》,,自2019年6月1日起實施。
《標準》注重質控指標的專屬性,,檢驗方法的科學性,、合理性,由前言,、品名目次,、正文、索引構成,。正文部分收載了國家藥品標準未收載而河北省內(nèi)常用到的中藥材品種123個,。《標準》采用《中國藥典》2015年版編寫格式并借鑒其檢測方法,,建立了顯微,、薄層色譜等專屬性強的鑒別方法,。每個品種后的“起草說明”詳細地介紹了標準中每個項目制定的實驗過程和實驗數(shù)據(jù),并附了性狀圖,,顯微照片,,薄層色譜圖,,液相,、氣相色譜圖,以更好地指導在研究,、生產(chǎn),、經(jīng)營、檢驗和監(jiān)管方面的應用,。
《標準》自2014年啟動編寫,,歷時4年,通過起草,、復核,、審稿、校對,,最后經(jīng)編纂委員會審議通過,,由河北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頒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