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政府網站轉發(fā)省公安廳,、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意見的通知》,。各地要對涉校安全重點人員開展?jié)L動排查,,并逐一登記造冊。對師生,、師校,、生校之間有重大矛盾的人員,要由公安機關協助教育部門和學校進行教育,、疏導和穩(wěn)控,。而且,學校要配備兩名以上專業(yè)保安,,校園視頻監(jiān)控設備須與公安機關聯網,。
及時救助被辭退解聘教工
《通知》強調,各地要針對當前選擇中小學生,、幼兒園兒童制造個人極端事件的突出情況,,對涉校安全重點人員開展?jié)L動排查,并逐一登記造冊,。對與學校有利益矛盾,、曾上訪且問題沒得到解決的重點人員,由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學校予以協調解決,。對被辭退或解聘、沒有重新就業(yè)且生活困難的原教職員工,,由民政部門負責及時予以救助,。
對家庭長期不和、有暴力傾向的教職員工及其家庭成員,,由教育部門,、學校進行教育、疏導,;對師師,、師生、師校,、生校之間存在重大矛盾,、有不穩(wěn)定苗頭的人員,由公安機關協助教育部門和學校進行教育,、疏導和穩(wěn)控,。對刑釋解教的學校師生員工,,由司法部門牽頭落實安置幫教措施。對有精神病史的教職員工,,學校應及時送政府指定的精神病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必要時由衛(wèi)生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予以強制免費治療,并由教育部門負責調整調離學校,,可以繼續(xù)在崗的應定期復檢,。對曾經違法犯罪和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等重點人員,由公安機關逐一落實管控措施,。
學校大門圍墻要限時建好
《通知》要求,,各地要對對具備辦學資格而暫無證照的,要盡快督促其申領證照和完善相關手續(xù),;對不具備辦學資格的,,堅決予以取締。學校無大門的,,要督促其在兩個月內建好大門,。無圍墻的,督促其在3個月內建好圍墻,。城鎮(zhèn)學校無監(jiān)控設施的,,要抓緊在校園門口安裝視頻監(jiān)控設備及與公安機關聯網,珠三角地區(qū)要在今年底前完成,,粵東西北地區(qū)要在2011年底前完成,。無配備兩名以上保安的,要立即配齊兩名以上經過專業(yè)培訓的保安員,。
公安部門要對中小學暗訪
《通知》還明確,,公安機關要在城市、縣城鎮(zhèn)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門口及周邊增派警力,,提高學生上,、放學期間見警率。省教育廳會同省公安廳研究制定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保人員安全防范器材配備標準,,為校園安保人員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提升校園自防能力。
《通知》中同時指出,,各地要組織公安,、教育等部門對本地區(qū)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工作進行暗訪檢查,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情況,,及時督促整改,并適時組織回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