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均勻性的檢測應在系統(tǒng)準確度驗證合格的基礎上進行,,企業(yè)應在執(zhí)行初始溫度均勻性檢測前應確定設備的有效工作區(qū)和操作溫度范圍,。之后應按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周期的驗證。設備溫度均勻性檢測要求如表3所示。
注:本表格內容,、數據僅作說明性示例。其中控制等級及驗證周期可按藥品生產,、器具滅菌,、服裝滅菌等不同要求來控制。
3.1初始溫度均勻性檢測
在任何可能改變設備溫度均勻性特性的修理或調整之后,,應執(zhí)行一次初始溫度均勻性檢測,。在發(fā)生以下情況時應進行初始溫度均勻性檢測(但并不限于此):
(1)提高合格操作溫度的上限/或降低合格操作溫度的下限。
(2)工作區(qū)的尺寸,、數量,、負載類型或安放位置變化。
(3)加熱元件的數量,、類型或位置變化,。
(4)氣流的模式/速率(風擋位置、風扇速度,、風扇功率等)的變化,。
(5)保溫材料變化。
(6)控制傳感器位置變化,。
(7)壓力設定(供壓系統(tǒng))變化,。
(8)運行參數調整。
(9)工作區(qū)體積或位置變化覆蓋了以前未檢測的區(qū)域,。
所有設備的改變應以文件規(guī)定,,質量保證部門依據修正方式和特殊的配置決定是否需要執(zhí)行初始的溫度均勻性檢測。
3.2溫度均勻性檢測要點
(1)設備較小的修理,、更換損壞元件或定期的維護等,,這些為恢復設備原始狀態(tài)且預期不影響溫度均勻性特性的操作,不需要再做溫度均勻性檢測,。所有設備修理應以文件規(guī)定,,質量保證部門依據修理方式和特殊的配置決定是否需要執(zhí)行初始的溫度均勻性檢測。
(2)初始溫度均勻性檢測應在操作范圍的最高,、最低溫度,,以及使任意兩工作點的中間點進行。
(3)周期檢測溫度點可以是合格操作范圍內的任意點,。另外,,最好在每年的周期檢測中有一次在操作溫度范圍的最高和最低溫度下執(zhí)行。
(4)溫度均勻性檢測時的設備參數設定應盡可能復現生產中設備的正常操作,。
(5)負載條件下的均勻性檢測,,可以在裝有實際產品負載,、模擬產品負載的情況下進行。一旦建立了初始檢測方法,,后續(xù)的檢測也應用同樣的方法,。如果要改變,也應再執(zhí)行一次初始均勻性檢測以確認修改后方法的有效性,。
(6)熱穿透試驗中,,如果傳感器被縛于或插入模擬載荷,模擬載荷的的厚度一般不應超過10mm,,否則應考慮模擬載荷材料的熱傳導率與檢測結果之間的關系,,并在驗證結果中加以修正。需要注意的是:從實際驗證過程中可以發(fā)現,,熱穿透時間是滯后于設備溫度控制傳感器達到計時溫度的時間,,也就是說當設備開始進行標準滅菌時間(F0)計算時,實際負載內的溫度是低于設備控制溫度的,而當設備溫度下降時,,負載內的溫度仍在持續(xù)上升,。根據試驗負載的體積與材料不同,所表現出的時間間隔也是不同的,,因此實際生產中加熱時間要依據檢測數據的結果進行修正就顯得尤為重要,。
3.3溫度均勻性檢測中傳感器數量及安裝位置
(1)對工作區(qū)體積小于0.085m3的設備,一般在四個角和中心各布一支傳感器,。
(2)對工作區(qū)體積大于0.085 m3的設備,,在八個角和中心各布一支傳感器。
(3)對工作區(qū)體積大于6.4 m3的設備,,增加的傳感器應均勻地分布于所驗證工作區(qū)的最佳位置,。
(4)當采用在工作區(qū)外圍熱輻射方式給產品加熱時,增加的傳感器應均勻地分布于工作區(qū)的外圍,。
3.4溫度均勻性檢測的數據收集
(1)數據的收集應在設備和檢測用傳感器到達每個檢測溫度的允許下限值之前開始,,以便清楚地發(fā)現設備或傳感器是否超過溫度均勻性允差上限。如果設備被預穩(wěn)定(如隧道烘箱),,數據采集應在檢測載荷一進入加熱區(qū)就開始,。
(2)一旦數據采集開始,應至少每2min記錄一遍所有測溫傳感器的讀數(包括驗證用傳感器和設備測溫,、控制傳感器,,僅用于過溫保護的傳感器不需記錄)。
(3)檢測,、記錄和控制傳感器絕不能超過均勻性確定的上限溫度,。設備應保持在檢測溫度直到所有的檢測傳感器穩(wěn)定。穩(wěn)定后,數據采集應持續(xù)至少30min,。所有的檢測熱電偶必須在要求的溫度范圍內,,檢測過程中不允許替換傳感器,以便它們可以高于或低于最小或最大溫度,。
(4)對于連續(xù)加溫設備的檢測,,可以按體積分布檢測用傳感器,也可以按平面法,。采用體積的方法,,傳感器以三維形式布置到工作區(qū)的代表區(qū)域(如籃子形或碟形)或整個空間,。使用平面法,,傳感器布置在垂直于設備傳送方向的一個平面內,以便通過該平面穿過設備測量整個被測區(qū)的工作區(qū)體積,。無論采用體積法還是平面法,,都應測量整個工作區(qū),不同的是傳感器的分布和數量,。不管使用哪一種方法,,要確定整個工作區(qū)全部檢測到。
3.4溫度均勻性檢測傳感器失效的處理
在工作區(qū)角落位置的檢測傳感器不允許失效,。像短路,、或連接松動這種可恢復正常溫度讀數的臨時現象,不被認為是失效的傳感器,。檢測期間,,如果相鄰兩只傳感器沒有失效且傳感器失效的數量未超過表4中的值(角落位置除外),不被認為造成檢測失敗,。
對每一支失效的傳感器,,其確定產生的原因應由文件證明,并采取糾正措施,,以防止或減少由這個原因導致的失效,。
3.5溫度均勻性合格/不合格的判定
如果檢測滿足了所有以前的要求和下面各條款,就應判為合格:
(1)檢測傳感器,、控制或監(jiān)視傳感器讀數在任何時候都沒有超過生產工藝要求的正溫差,。
(2)檢測傳感器、控制或監(jiān)視傳感器的所有讀數在表3要求的溫度允差范圍內,。
(3)溫度均勻性檢測,,是在驗證規(guī)則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3.6溫度均勻性檢測失敗處理
如果溫度均勻性不在表3規(guī)定的允差范圍內,,應確定偏離的原因并以文件形式證明,,設備不得再用于產品生產,直到糾正措施完成,檢測合格為止,。
對于按減小的頻率檢測的設備,,如果溫度均勻性檢測失敗,應回復到表3指定的初始的檢測頻率進行檢測,。直到完成表3指定的成功地連續(xù)檢測次數,,才可以再減小檢測頻率。
如果糾正措施是調整(偏置)控制儀表,,不要求重新檢測,。但調整不得超過表1的要求(最大允許調整量欄)。
3.7溫度均勻性檢測報告:
溫度均勻性檢測報告中應包含以下內容:(1)設備名稱與編號,;(2)檢測溫度,;(3)檢測傳感器及其位置,包括一個詳細的圖表,、描述或適用的包括負載的照片,;(4)修正系數以及所有傳感器在每個檢測溫度的已修正或未修正讀數,應指明讀數是否已修正,;(5)檢測單位(如果不是內部檢測),;(6)檢測單位簽字(如果不是內部檢測);(7)檢測人,;(8)檢測開始日期和時間,;(9)檢測結束日期和時間;(10)檢測儀表編號,;(11)檢測結論,;(12)檢測傳感器失效的文件證明(如果有);(13)表明檢測傳感器和所有被測區(qū)域的控制或監(jiān)視傳感器關系的時間和溫度數據,;(14)在每個溫度的數據處理結果,;(15)質量組織批準。
4結語
本文從測量設備的驗證,、系統(tǒng)準確度驗證,、溫度均勻性檢測三方面分析了滅菌設備驗證中容易忽略的幾個因素,并對驗證方案的設計和結果的處理進行了基本的闡述,,目的使人們對其能足夠理性與規(guī)范的考慮,。
摘自:史舉海,王冬.滅菌設備的驗證方法及結果處理.中國制藥裝備雜志[J].總61.2010(9)
原作者簡介:史舉海,、王 冬,,哈爾濱飛機工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檢測校準實驗室